工作部署

"1+3"清单公开

权责、审批、监管清单公开

    7月31日,我区"1+3"清单在江门市人民政府"1+3"清单公示系统正式向全社会公布,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各部门门户网站链接公示系统页面对外公示。本次共编制行政职权清单10884项(其中:行政许可507项、行政处罚6695项、行政强制426项、行政征收137项、行政给付145项、行政检查749项、行政指导337项、行政确认162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奖励51项、其他1667项),投资准入审批清单633项、市场监管清单项目772项。

负面清单公开

    第一批负面清单已正式向全社会公布,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各部门门户网站链接公示系统页面对外公示。目前江门市正编制第二批负面清单,待江门市公布后,我区将根据市公布的内容编制并公布。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江门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已于2015年11月3日印发,区法制局已报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该制度,要求我区各单位依照该制度贯彻执行。

●区有关部门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了有关执法情况、信息以及规定等内容,其中,区环保局、工商局还公开了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

区工商局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开了5-11月共14宗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2015年区本级政府总预决算、
    "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 区直部门2015 年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 各镇(街、区)、区
    直部门财政信息公开
  • 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政府采购信息等其他财政信息公开
  • 新会区2015年预算及2014年决算、"三公"经费已在区政府门户网对社会公开。

  • 根据《新会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区财政局制定统一的预决算公开范本,并指导各部门单位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在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

  • 区财政局印发《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至各镇(街、区),统一镇级预决算公开的表格样式,并要求各镇(街、区)按照各级文件精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 待省、市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后实施。

保障性住房、公积金管理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

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及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全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将保障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相关住房保障信息全面公开,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通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及宣传资料等渠道公开相关住房保障信息。

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公开

依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及时公开新会区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

全区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公开

依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及时公开新会区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修改完善《新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

●依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建成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

●制定《新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规范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公开
  •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 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
    及土地供应结果信息公开
  • 新会国土资源分局网站征地
    信息专栏建设
  • 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主动
    公开渠道
  • 根据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市一张网"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资交〔2015〕36号)精神,将于2016年建立并运行网上交易平台。

  • 按时将土地供应计划、土地供应结果信息上报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并同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省土地市场网公布。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公布及上报出让公告及成交公示。

  • 征地报批前均按省规定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今年以来联合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我区征地信息52条,接受广大群众的查询和监督。

  • 在新会国土资源分局网站发布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拓宽主动公开渠道。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

正在区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设置专门栏目,向社会公布有关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情况。

全区交通大会战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微博、新会侨报、江门日报等平台,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施工管理、验收等一系列内容。

●截至11月23日,区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稿46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46篇,各大新闻媒体公布相关信息35篇以上。

●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均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官方指定媒体及时公开。

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已按《江门市新会区2014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要求,于2015年4月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社保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医疗服务收费明细信息公开

    我区各医疗机构通过led屏、张贴公示等方式,在医院门诊大楼公开收费明细信息。

较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

    自7月份起,在区卫生计生局门户网站发布全省较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提标公示公告工作,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的信息公开制度。

●以小册子、网络等方式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各项救助的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情况、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等信息,并对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救助金额等情况实行长期公示。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在新会区教育信息网公布教育部及广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公布在粤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招生高校招生章程(实施办法)等信息33条。

●在新会区教育信息网公开招生咨询渠道及录取结果查询、投诉、申诉和举报渠道。

●在新会区教育信息网及时公布广东省有关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以及各批次普通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信息共3条。除在网上公开有关信息外,区教育局及进将招生录取政策文件和每批次录取结果均分发到各考生毕业学校,各考生可到原高中毕业学校查询。

●在新会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广东省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和高考加分考生资格名单等信息共6条。

国(公)有企业信息公开

今年1-11月新增江门市新会区工程质量检测站等公有企业信息公开1家。扩大企业信息公开内容,参照有关监督机构及上市公司监事会信息披露的做法,公开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新会银海公司等2家企业监事会对公有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截至目前为止,已累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有企业24家。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大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城市空气质量季报与排名公开

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已链接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大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城市空气质量季报与排名。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污染物减排项目及减排考核结果信息2条。

污染物减排项目及减排考核结果公开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区环境保护局网站累计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27条,分别对328间企业的环评审批情况进行公示。

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已链接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公开
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总量控制、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信息403条。

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每月定期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包括违法当事人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及执行情况等。截至2015年11月23日,累计发布执法信息36条,分别对128宗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

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公开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重点公开确定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督查情况、挂牌督办验收结果等信息56条。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等信息14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公开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
  • 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

    2015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抽样检验信息1条,认证公告和证照注销公告6条(其中餐饮服务许可公示1条,药品许可注销3条,药品过期失效1条,医疗器械过期失效1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各类信息共334条。黑名单公示2条,消费警示10条。

  • 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2015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在"bt365体育在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安全"栏目共发布相关信息279条。

  • 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

    已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并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4期。主动联系新会电视台对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报道,新会新闻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3条,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工作视频16条。(http://xhyj.xinhui.gov.cn/sub.asp?ntype=新闻视频&act=news)

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区本级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公开

2015年,区民政局将全区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公开,并实现查询功能。

编制区本级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目录清单

●区民政局已编制新会区第一批社会组织目录清单,并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告,公开了2014年度社会组织检查情况以及评估等级情况。

●为推进全区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区工商局已对我区的审计及会计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职业人才介绍、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七类市场中介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将其机构基本信息进行统一造册,并在区工商局门户网站的信用公示栏目进行公示。

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在区安全监管局网站
    全部全文公开
  • 行政许可
    相关信息公开
  • 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
    重特大事故安全隐患公开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案例公开
  • 逐步建立完善预警预防
    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
    信息公开机制
  • 及时在区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专栏,发布事故调查报告信息4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信息3条。

  • 及时在区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发布相关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等内容5条。

  • 区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已设立曝光台,及时发布事故调查处理通知2条。

  • 及时在区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工作动态"专栏,发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约20条。

  • 在区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及"工作动态"专栏,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5条。

做好就业信息公开

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文件公开

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微博公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江府[2015]10号)、《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社[2015]161号)等文件。

全区现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企业招聘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等信息公开

截至11月23日,2015年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全区(周三)现场招聘活动37场,春季、夏季、秋季大型招聘会各一场。发布现场招聘企业岗位5790个,人才网网络招聘提供企业岗位3282个。同时,新会人才网设置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专栏,为有意向求职的毕业生提供大专以上招聘职位251个。

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信息公开

印发《关于印发〈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窗口前移司前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43号)、《关于实施失业人员"一站式"服务窗口前移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30号),指导各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公开

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联合新会电台每天不同时段发布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十次以上。

做好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在"bt365体育在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审计结果公告"栏目,公开2份审计结果公告,涉及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资金等部分审计项目。

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区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已实现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分配的内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在新会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新会科技信息网同步公开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申报情况、分配方法及分配结果将于年底作全面的信息公开。

做好价格收费信息公开

●将《广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江门市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第一批)、《江门市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第一批)、《江门市建设工程领域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第一批)对外公布。

●通过区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及价格标准。

●通过区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教育收费、《新会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规定》要求,在做出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示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

做好信用信息公开

●制定《新会区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并在新会信用网公布。

●依照《新会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4)》,通过新会信用网及时公开区直部门可公开信用信息。

●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根据区政府和各单位的需要,提供运行环境支持和技术支持,做好区直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目前已做好与区政府信息网站、区涉税共享信息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审批系统的接口工作。

●正抓紧进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开发工作,拓展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覆盖范围,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推进政府数据公开

待省、市出台相关标准和机制后,抓紧开展政府数据开放试点,推动多个政府部门参与试点工作,初步建立政府数据信息资源开放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新会区及各镇(街、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分别由区府办公室和各镇(街、区)、各部门进行管理和使用,由区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维护,逐步建立完善分级管理模式。

●不断加强数据交换共享,已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数据交换共享。已接口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并按省、市要求打包数据,确保数据能被上级系统抓取,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检索。

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区、镇(街、区、部门)、村(社区)三级官方政务微博已实现全覆盖并运作良好;区级微信公众号"中国侨都新会发布"服务号、"新会发布"订阅号已开通并已正常运营。镇(街)微信拟开通,计划年内完成开通。政务新闻信息、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已形成微博、微信、网站同步发布制度。根据不同的政务新闻发布工作需要,灵活运用通稿书面发布、记者见面会、吹风会、发布会等形式发布新闻,新闻发布实现制度化。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已严格按照国办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完成政府网站普查工作。

●抓紧研究起草政府网站考评办法,制订2015年度考评方案及考评指标。

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今年6月举办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技术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网站管理员管理网站水平,保障我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依申请公开功能正常运行,待市级接口标准确定后,做好与市级平台对接工作。

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和年报工作

已完成2015年上半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

理顺政务公开工作关系

区委区府办公室已设置政务公开股和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查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等工作,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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