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学前教育文件精神,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方向,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持续发展,我局草拟了《新会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意见。
联系人:邓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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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会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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