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集装箱钢管有限公司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9条的规定,新会区人民政府拟责令江门市新会区集装箱钢管有限公司关闭在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沙角工业区建设的生产车间。经该公司的申请,针对该案,新会区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举行时间:2018年1月16日下午3点
听证会举行地点:新会区人民政府10楼1005室(新会区会城同庆路1号)
本听证会公开进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在听证会举行5日前到区政府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接受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童铁东
联系电话:0750-6390655
联系地址:新会区人民政府10楼1007室(新会区会城同庆路1号)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12月26日